人民网·天津视窗电:证照齐全、电话地址详细、价格比正常渠道便宜至少一半,这都是一些网上黑商城惯用的诈骗手段,但贪便宜的心理还是接二连三地使消费者受骗,昨日,天津市工商局12315发布的2007年侵害消费者典型案例中,曝光了“天津友谊数码商城”网络诈骗案。
【案件回放】
2007年10月,安徽省临泉县消费者梁某,从“天津友谊数码商城”网站看到一款价值2400元的佳能数码相机只售1200元。诱人的价格让梁某心动,但又心存疑虑,于是在网上进行了调查,发现“天津友谊数码商城”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颐高数码广场一楼A358号,不仅有“工商营业执照”,还是“重合同守信誉企业”,还有公安机关“TCP备案”“网上交易保障中心”“消费者最喜爱的网站”等标志。看到这些,梁某打消了顾虑,毫不犹豫地汇去1200元订购了一台相机。货款汇出不久,对方打来电话告知:“公司最近规定,只有购买两部以上才能邮递,为能尽快发货,需再汇1200元作为押金,等两部相机到货后,再以质量问题给你退一部。”梁某未引起警觉,为早日拿到商品,他又鼓动身边好友买了一部。第二笔款汇出后,不但没等来相机,对方连电话也不再接听。
2007年12月5日,他俩换了部电话与对方联系,当听到是梁某后,对方口气马上变得十分强硬:“别再打电话了,老子就是骗子,有本事你就告去。”至此,梁某方知受骗,两人随即向工商机关求助。经查,“天津友谊数码商城”未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,网上所登情况全是虚假信息。